主角是陈清欢许媛媛的小说《姑姑的遗产》,该书的作者是陈清欢,书中讲述了:了她,拿出5万块的“护理费”将我打发。15年的青春,换来羞辱般5万块。我精神恍惚间,失足掉 姑姑车祸导致截肢了一条腿,她最疼爱的女儿却在这个时候出国。自此,我尽心尽力伺候姑姑,给她养老15年。姑姑感激我的照顾,承诺百年后会把所有财产留给我。可真等到她生命垂危之际时,她女儿回国了。姑姑转头就把遗
姑姑车祸导致截肢了一条腿,她最疼爱的女儿却在这个时候出国。
自此,我尽心尽力伺候姑姑,给她养老15年。
姑姑感激我的照顾,承诺百年后会把所有财产留给我。
可真等到她生命垂危之际时,她女儿回国了。
姑姑转头就把遗产全给了她,拿出5万块的“护理费”将我打发。
15年的青春,换来羞辱般5万块。
我精神恍惚间,失足掉进河里溺亡。
再睁眼时,我竟然回到了15年前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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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陈清欢,我就知道你知道我养我这么多年是为了我的遗产,压根就不是真心的。”
“你住在我房子这么多年,我还没有让你交房租呢,你还想要我给你钱?”
“我告诉你,我的钱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,哪怕我拿去全部扔掉,也没你的份儿。媛媛是我亲女儿,我的钱全部留给她又怎样。”
“这5万块钱就当是我打发叫花子了,你拿着快滚,从今以后咱们两不相欠!”
从医院出来,我脑子里全部都是姑姑对我说的话。
我照顾了她15年,一日复一日,没有叫过苦,也没有怨过累。
这15年一边工作一边赡养她,没有结婚,没有生小孩,浪费了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。
不是我天生感情冷淡,不喜欢男人。
而是因为我担心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后,会因为各种不得已的因素而委屈、忽视了她。
可是这些事情在姑姑眼中,好像根本不值一提。
我这么做是应该的,不这么做就要受到谴责。
反观表妹这个亲生女儿,在她截肢的那一年远赴国外做交换生,然后在那边一待就是15年,从来没有照顾过她一天。
现在回国给她下个跪,磕几个头,再流几滴眼泪,她就心软了,觉得还是亲闺女好。
如果不是在家里收拾的时候看到修改的遗嘱。
我估计还会像以前一样天真,觉得姑姑会说到做到,把房子当做遗产留给我。
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,当我拿着遗嘱去医院质询我姑姑做的决定时,她却倒打一耙,让我滚。
甚至还掏出一张有5万块钱的银行卡,狠狠的砸在我的脸上。
15年的青春,换来一张5万块钱的银行卡。
平均三年1万块钱,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什么拾荒老人。